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07:07:01陽光高考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
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
國家代碼:11842 浙江省代碼:0033
第五條 辦學層次、類型和基本情況:
浙江省政協主辦、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秉承“崇德重智,樹人為本”的校訓,堅持“以學科建設為引領,推動學校提質升格”的發展戰略,以“民辦名校”為目標,著力建設新時代全面展示社會力量辦學的“重要窗口”。現有杭州拱宸橋與紹興楊汛橋兩個校區,占地1230余畝。設有院士任院長的樹蘭國際醫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在校生1.7萬余人。教職工1200人,其中專任教師近800人,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杰青、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高層次人才10余人,正高職稱教師近100人,先后引進與培養了全國優秀教師、省教學名師、省“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共70余人。學校有2個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獲評省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示范高校、標桿院系、樣板支部的培育創建單位,2個浙江省高校思政名師工作室。建有醫工信研究院、現代服務業研究院、交叉科學研究院和轉化醫學研究院等多個重點學科平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約2.2億元,圖書館藏書184萬余冊。2015年學校被確定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試點示范建設學校。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貸險等助力學生成長成才。近三年來,學生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各類大學生科技競賽獎800余項,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創業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畢業生在杭州就業。
第六條 學校地址:
杭州拱宸橋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8號
紹興楊汛橋校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2016號
入學戶籍地:杭州市
就學地:杭州拱宸橋校區、紹興楊汛橋校區
第七條 學歷、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生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專科畢業生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招生辦)設在學生發展與服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受理舉報及有關來信來電來訪,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和收費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浙江、江蘇、安徽、江西、河南、福建、湖北、廣西、貴州、云南、四川、山西、陜西、甘肅等14個省(市、自治區)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安徽、江西、河南、貴州、廣西、四川、新疆、山西等9個省招收專科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浙江省招收普通類、藝術類、單獨考試、專升本等類別的學生。
第十二條 2021年學校按專業招生,共有50個本科專業(專業方向)和7個專科專業。各專業具體選考科目詳見附件。
第十三條 2021年學校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樹人大學2021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學費收費均按教育教學成本核定,嚴格按照向浙江省物價局報備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各專業學年收費標準詳見附件;住宿條件為標準化學生公寓,住宿收費標準嚴格按省政府相關文件執行。學校根據新生專業分布情況進行統一安排住宿。
學校特別提醒: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考生,請慎重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