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林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9 17:59:24陽光高考
湖南省執行省藝術類專業按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方式。
3.省內地方專項計劃具體計劃和投檔錄取規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省外國家專項計劃具體計劃和投檔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4.2020年進檔錄取的預科考生,經預科結業考核合格后錄取到預科所就讀的具體專業。
5.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則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生源不足的專業。院校志愿不設級差。
第二十條 學校擁有寬松的轉專業政策,除定向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等特殊類型招生外,被我校錄取的其他學生進校后根據學校有關規定有申請轉專業的機會。其中被我校農學、林學、茶學、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動物醫學等專業錄取的享受免學費政策的浙江省戶籍考生,進校后在免學費專業之間可申請轉專業。被我校藝術類專業環境設計(園林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錄取的考生,進校后在藝術類專業之間可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集賢學院(創新創業學院),是學校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試驗區、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先行區和本科教育國際合作示范區。學校開設“求真實驗班”,堅持立德樹人,以“寬厚基礎、差異教育、融通國際”為特色,致力于培養具有健全人格、人文情懷、社會責任、國際視野、學術抱負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學術型創新人才。
求真實驗班下設新農科求真實驗班、新工科求真實驗班和新文科求真實驗班3個班級,共涵蓋29個學校優勢特色專業,學生入學2年(第四學期末),新農科求真實驗班就讀學生可在農學、林學、園藝、植物保護、動物科學和茶學6個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新工科求真實驗班就讀學生可在木材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制藥、環境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和風景園林12個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新文科求真實驗班就讀學生可在農林經濟管理、會計學、法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電子商務、城市管理、旅游管理、廣告學和文化產業管理(茶文化)11個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
第六章 收費、獎勵與資助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進行收費管理。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住宿費按政府相關部門和學校有關規定收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擁有各級各類獎學金,用于激勵學生刻苦努力學習;同時設有各級各類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國家(政府)獎助學金。①國家獎學金,額度為8000元/年/人。②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為5000元/年/人。③國家助學金,一檔助學金4500元/年/人,二檔助學金2700元/年/人。④浙江省政府獎學金,額度為6000元/年/人。
2.學校各類獎學金(獎勵)。①校長獎,額度為10000元/年/人。②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為3000元/年/人、二等獎為1500元/年/人、三等獎為800元/年/人。③專業獎學金,用于獎勵就讀農學、林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園藝(觀賞園藝)等農林科專業非浙江省生源學生。④學生綜合素質獎勵,最高額度為12000元。
3.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學校設有許行貫農創教育基金、“浙農-陽光”獎學金、亓漢三英才獎學金、康恩貝自強獎學金、尚德學子獎學金、浙江林業英才獎學金、匯凱助學金、育才助學金等多種社會資助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 學校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凡參加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填報浙江農林大學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農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https://zs.zafu.edu.cn/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zaf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63730908,63737417(傳真)
招生辦電子郵箱:zlzsb@zafu.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賬號:zafuzsbgf
學校招生監督電話:0571-63742085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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