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17:27:53陽光高考
廣西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警察學院,英文名為Guangxi Police College,學校代碼11547。廣西警察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公安廳主管,教育教學業務接受教育廳指導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檢、法、司、安等政法機關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
第三條 全日制本科生、高職生安排在仙葫、五合兩個校區就讀。仙葫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軍堂路6號,五合校區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五合大道7號。
第四條 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警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高專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和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學院院長、教務處處長、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宣傳部長等組成。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決策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審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審定招生宣傳工作方案;領導招生面試、錄取工作;負責本校考試安全、疫情防控工作;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情況匯報。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招生工作。
第八條 設立廣西警察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成員由政治部、學工部、督查辦、信訪辦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對制定的招生監督和紀律相關制度進行審核;招生考試、面試和錄取工作相關制度、實施方案進行審核;監督面試、測試和錄取程序。
校紀委履行監督再監督職責,受理違反招生政策紀律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并進行處理。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設在學生工作部(處),負責組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
第十一條 公安專業招生計劃由廣西編辦、公安廳、教育廳、財政廳、公務員局等部門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十三條 招生錄取原則上按照1:1比例調檔。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減少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十五條 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報考公安專業還須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的相關條件。
第十七條 報考司法警察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安全技術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安全防范技術(安檢方向) 、安全防范技術等普通專業還須符合我校規定的招生條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公安專業錄取規則。
(一)公安專業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的錄取。
(二)報考公安專業的考生須經自治區公安廳組織實施的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后方能錄取。具體安排請關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學校將通過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及時轉發。
(三)公安專業分科類、性別按照招生計劃實行1:1出檔。
(四)公安專業面試合格生源不能滿足1:1出檔的,實行招生計劃文理科調劑或性別調劑(但各科類女生比例已達到15%的,性別比例不能調劑),調劑后面試合格生源仍不能完成計劃的,進行征集志愿。
(五)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公安專業錄取女生比例不超過15%。
第十九條 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一)司法警察學專業。無殘疾,無色盲,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以考生高考體檢結果為準。
(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1.廣西區內考生按照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考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專業測試成績/ 專業測試總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2.山東、甘肅、山西、安徽省考生按照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統考或聯考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計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規定。
3.河南省限招表演類考生,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出檔規則,出檔考生按照(朗誦、才藝、形體、表演)中的“形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形體”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表演成績、文化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安全技術與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體檢合格后,按照招生計劃實行1:1出檔。
(四)安全防范技術專業、安全防范技術(安檢方向)專業。廣西區內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且合格后,按照招生計劃實行1:1出檔。已參加過各高校組織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考且合格者,可直接報考該專業。廣西區外考生不需面試,考生可根據專業招生身體條件填報志愿,新生入學后學校再組織專業測試,測試合格者繼續就讀本專業,不合格者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調整到我校其他普通專業。
普通專業測試、面試和體檢工作的具體安排請關注學校官網和微信公眾號。
第二十條 出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成績排序”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A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A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方錄取第二志愿(B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并按考生加分后的總成績進行排序。
第二十二條 對報考外語語種不限制,但學校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