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7 17:04:49陽光高考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取得學籍,學生在修業期內,修完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院按照《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獎勵辦法》,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學生可以按照《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申請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院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已被高職對口中職招生、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與其他形式的錄取。參加高職對口中職招生、單獨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錄取。
第二十五條 學院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措施,對家庭困難的學生予以幫助。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七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71-3241618 傳真:0771-3241618。
通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68號,郵政編碼:530007
學院網址:www.gxibvc.net。
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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