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醫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7 08:40:36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健委(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鑒于醫藥類專業學習、就業的特殊性,具體要求如下:
1、醫學類相關專業:肢體殘疾、弱視、斜視、雙眼矯正視力不正常、嗅覺遲鈍、口吃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2、護理學專業:身高在1.70米以下的男生、身高在1.58米以下的女生請慎重報考:
3、口腔醫學專業:左利手(俗稱左撇子)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陜西省發改委及陜西省教育廳批復的學費標準按年收取學費。如遇政策變動,將按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依照《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要求,按時報到注冊,逾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和入學資格復查。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發現不符合條件、存在舞弊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道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八條 根據我校《本科學生轉專業規定(2021年修訂)》(西醫發〔2021〕34號)文件要求,我校允許學生在一定范圍內按照所規定的程序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內容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新文件精神為準。未盡事宜可向西安醫學院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咨詢。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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