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5 22:33:08陽光高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九條 江西科技學院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對外公示的標準收取,其中本科文科類專業學費24000元/年、理科類專業學費2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31000元/年; 專科文理科類專業165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7500元/年。
第三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二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我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我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另外我校設有 “于果助殘扶貧基金”、“深圳校友會獎助學金”、“杭州校友會創業基金”、“彭麗麗校友獎助學金”、“江期勝校友獎助學金”、“祁小博校友獎助學金”等。
第三十三條 學生在我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后,若與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錄取原則有沖突,則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三十六條 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三十七條 江西科技學院招生部門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瑤湖高校園區紫陽大道115號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0098;咨詢電話:0791-88138888;傳真:0791-88137777;網址:http://zjc.jxut.edu.cn;官方微信:jxut_zsb;電子郵箱:zs@jxut.edu.cn。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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