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業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5 16:29:48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二條 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本科招生辦公室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應征入伍新生應先按我校要求辦理入學手續,并在規定時間持我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以及在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領取的《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到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我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依據《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修滿學分者可提前畢業),并頒發天津工業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依據《天津工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對符合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獎學金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我校本科生獎學金包括政府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 我校建立了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為基礎,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助、補、減、勤多種措施有機結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的不同給予不同程度的資助。
第七章 招生咨詢 錄取信息查詢方式 監督電話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通過以下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tiangong.edu.cn;
本科招生網地址:http://zsb.tiangong.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2-83955227;
招生辦公室郵箱:zhaosheng@tiangong.edu.cn 。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郵編:300387。
第二十九條 我校錄取信息通過天津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第三十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一條 監督電話:022-83955190。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我校在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等十四個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招生專業對考試科目要求以及綜合素質評價使用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我校2021年度本科層次招生,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國家或部分省(市、自治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天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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