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4 11:34:09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入學報到及復查
第二十一條 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所屬系部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二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學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注冊學籍。審查發現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生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昆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學校各專業學費標準:
普通高等學校學費一類(教育類)(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3400元/生/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學費二類(經濟管理類)(人力資源管理、現代物流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4000元/生/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學費六類(藝術(應用類))(舞蹈表演)10000/生/學年;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4人間)1200元/生/學年、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6人間)600元/生/學年,最終收費標準以昆明市發改委批準備案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學前可在當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困難學生補助,學校建立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為一體的資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資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昆明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昆明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871-64872076、0871-64872075、0871-64872078
傳 真: 0871-64872075
學校網址:http://www.kmyesf.cn
電子郵箱:kmyesfzs@126.com
郵政編碼:651700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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