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昌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15:19陽光高考
◆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費用。我校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公費師范生的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開展師范生公費定向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8〕83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已形成以獎、貸、勤、助、補為主的資助幫扶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緩解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寧鎮學府路1號
郵政編碼:615013
招辦電話:(0834)2580038、2580029
學校網址:https://www.xcc.edu.cn
第二十六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西昌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西昌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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