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二師范學院2021年普高招生章程(2)
2021-05-20 10:45:22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參照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5200元,
理科類專業 5500元,
工科類專業 58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體育類專業 5300元,
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 學年。
第二十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500元(參照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還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境外學習交流獎學金等,激勵品學兼優的學生不斷進步;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立了愛心基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對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各類幫助。另外,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還協助特困生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5-83758188,025-56226318
招生傳真:025-83758489
電子信箱:jssnuzs@jssn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5-56226170
招生監督郵箱:jvbao@jss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zs.jssnu.edu.cn
咨詢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77號,郵政編碼:210013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招考平臺和我校普高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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