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5:08:51陽光高考
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經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專科職業院校。學院由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是一所集學歷教育、短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為一體的綜合性全日制公辦學校。開始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健康管理、藥學、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8 個專業,同時舉辦中等職業教育。
學院緊密圍繞貴州省經濟社會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服務于“健康貴州”的需要,打造“有特色、高水平、高質量衛生健康職業院校”,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健康管理機構培養高素質、實用型、技能技術型的醫藥衛生人才。
學院總占地面積597 畝,總建筑面積15.6747 萬㎡。分金海和花溪兩個校區。學院建有功能完善的校內實踐教學基地,各類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6988.3 萬元,建有護理實訓中心及基礎醫學實驗實訓中心,總建筑面積1.6658 萬㎡。擁有紙質圖書136590冊,電子圖書30萬冊,生均擁有圖書11.7冊,建成數字化圖書管理和文獻檢索系統。
學院現有教職工576人,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59人(醫學類三級教授1名,博士2名,碩士57名),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20人,中級職稱66人,初級職稱77人。完全能滿足相關專業的教學需要。2020年首屆高職畢業生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90%,初次就業率達83.5%,建檔立卡貧困生初次就業率達90.5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院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全社會的全程監督。
第三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制定各項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 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條 學院全稱:貴州護理職業技術學院
Guizhou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學院性質:公辦
學院代碼:4152014617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 制:三年
學院地址:金海校區:貴定縣盤江鎮
花溪校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大職路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五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全面領導學院招生工作,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統籌安排各項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協調各部門之間招生工作的有效進行。
第六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院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院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經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省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四章 錄取原則及相關說明
第九條 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擇優錄取;
第十條 各批次省控線由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統一劃定,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
第十二條 學院遵循考生填報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將接受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其未填報且學院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分數志愿均相同,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口齒清楚,無精神病史,無色弱、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及無影響履行相關專業職責的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
第十五條 助產專業僅招女生,其他專業不限男女。
第十六條 在規定年限內,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畢業時可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和學歷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