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盛華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1:04:52陽光高考
貴州盛華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貴州盛華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盛華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民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惠水縣百鳥河數字小鎮
貴州盛華職業學院是華人商界領袖,臺灣愛國企業家王雪紅、陳文琦夫婦捐資舉辦的一所非營利性公益慈善大學,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堅持“公益興學·教育扶貧”的辦學宗旨, 以“誠信·愛心·高尚”為樹人根本,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創新開展校企深度融合、產教一體化等教學模式,走在了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的最前沿,被貴州省教育廳批準成為全省唯一的“現代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試點院校”,是貴州省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獲國家級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一項,省級職業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三項。第五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國家總決賽銀獎一項、銅獎一項,省級賽區金獎二項。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時任國務院副總理)于2016年8月到學校調研時指出:“貴州盛華職業學院能夠緊緊圍繞貴州進行教育貧困幫扶,這件事值得鼓勵。”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關政策執行,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提檔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錄取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未達到招生計劃時,可繼續依次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第七條 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八條 學校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考生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等實行擇優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按退檔處理。
第九條 執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錄取專業時以總成績為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性別比例限制。
第十條 凡報考我校各類專業的考生語種無要求。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登記、學校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校現有專業的學費均為6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