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中醫藥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9 06:58:11陽光高考
六、相關規定
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以及校內評優評獎等的權利;有參加或組織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學生團體及課外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的權利。學生在校期間對學校處分或處理決定有異議時,有按照相關規定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的權利。
七、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八、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中醫藥大學畢業證書,同時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以上未盡事宜以當年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甲秀校區地址:貴陽市市東路50號(郵編:550005)
花溪校區地址:貴州省貴安新區大學城棟青南路(郵編:550025)
電話:0851—88308474
傳真:0851—88308474
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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