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石油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1-05-17 23:21:28陽光高考
東北石油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東北石油大學2021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東北石油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東北石油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東北石油大學。
英文名稱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22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以培養全日制普通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為主。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東北石油大學。
第八條 辦學地點:
大慶校區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府街99號
郵編:163318
秦皇島校區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西段550號
郵編:066044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東北石油大學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校友及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專業(類)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比率、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分配和調整。
第十四條 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預留少量招生計劃,預留計劃按不超過總計劃數的1%編制,用于調節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事宜以及調節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省份使用。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六條 2021年我校本科專業按類招生的有:計算機類(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四個專業)、地質學類(包括地質學、地球化學兩個專業)。按本科專業類招生錄取的學生,根據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一學年后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七條 本碩連讀實驗班實行動態學籍管理,按照《東北石油大學本碩連讀實驗班實施方案(試行)》進行修讀資格考核與分流管理。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黑龍江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有序進行。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2021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等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下述原則錄取:
(1)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單科成績高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單科成績順序的,則按照其規定執行;否則,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的單科順序)順序依次錄取。若單科成績順序相同,則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先后順序錄取。
(2)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同分排位辦法進行分配專業,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優先錄取。
2.對于投檔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不服從專業調劑,一般做退檔處理。
3.工業設計、建筑學、城鄉規劃三個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獲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組織的專業考試(省統考)合格證書;
2.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3.對于音樂表演專業,聲樂和器樂按照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分開排序,分別錄取;
4.按照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對于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
6.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7.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音樂表演(器樂)專業限定樂器種類,未列出省份不限定樂器種類。
(1)河南省、河北省招收樂器種類:二胡、阮、柳琴、嗩吶、笙、揚琴、琵琶、古箏、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打擊樂(西洋、民族)、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鋼琴。
(2)內蒙古自治區、湖南省招收樂器種類:二胡、嗩吶、笙、阮、柳琴、揚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低音號、單簧管、雙簧管、大管、打擊樂(西洋、民族)、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鋼琴。
(3)山西省、江西省招收樂器種類:二胡、嗩吶、笙、阮、揚琴、琵琶、古箏、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低音號、長笛、雙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擊樂(西洋、民族)、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鋼琴。
(三)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
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東北石油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選考(測)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選考要求信息為準。
第二十二條 我校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二十三條 所有專業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 報考英語專業限招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
第二十五條 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