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7 19:28:29陽光高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校藝術類、體育單招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和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普通文經類:3820元/年;普通文經類(外語):4150元/年;普通理學類:4200元/年;普通工學類:4420元/年;普通醫學類:4800元/年;普通藝術類專業:6350元/年;師范、民族文經類:3100元/年;師范、民族文經(外語):3120元/年;師范、民族理學類:3350元/年;師范、民族工學類:3600元/年;師范、民族醫學類:3700元/年;師范、民族藝術類:4800元/年。
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1000-1200元。最終收費標準以青海省發改委核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民族類、師范類專業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種獎(助)學金,獲獎學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至8000元不等的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違規事件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青海民族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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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單位:青海民族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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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平臺:https://zhaosheng.q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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