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1 10:48:14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規則:體育類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成績均必須達到生源省(區、市)體育類本科控制線。
1.我校對福建省體育類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福建省體育類綜合分的計算方法為:
體育類綜合分=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考生體育成績×7.5×70%。
2.其他省(區、市)若無特殊規定,同一輪投檔考生成績排序原則上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投檔分相等的情況下,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章 獎、貸、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金、社會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減、免、緩”交學費。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提供臨時補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勤工崗位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標準
專業 |
收費標準 |
批文及文號 |
一般本科專業 |
5040元/年 |
閩價〔2000〕費245號 、閩價〔2004〕費16號、閩價費〔2013〕176號等 |
重點學科專業 |
546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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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專業 |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學費5040元/年,三、四年學費1336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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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本科專業 |
864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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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臺合作辦學一般本科專業 |
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閩臺合作項目藝術類本科專業 |
采用“4+0”模式,18000元/學年 |
閩價費〔2018〕190號 |
第二十六條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收費標準如下:
1.達理公寓4A、4B幢(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
2.達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間):95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閩價費〔2010〕43號)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間):1030元/生?學年(閩價〔2002〕費83號)
4.瑞京公寓D幢(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10〕43號)
5.新學生公寓一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漳價審〔2014〕14號)
6.圓山校區2號樓(2人間):1000元/生?學年(閩發改服價函[2019] 407號)
7.圓山校區2號樓(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發改服價函[2019] 407號)
8.圓山校區3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閩發改服價函[2019] 407號)
9.達理學生公寓2號站、校內舊公寓(6人間):800元/生?學年(閩發改服價函[2020] 434號)
10.校內15號樓6-7層(4人間):500元/生?學年(閩發改服價函[2020] 434號)
備注:以上住宿標準不含空調部分,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的標準為: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漳價審〔2013〕27號)。
第二十七條 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執行。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一)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三)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四)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五)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