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0 16:12:42陽光高考
河西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河西學院,英文譯名:HEXI UNIVERSITY,縮寫為HXU。學校代碼:10740。
第二條 學校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本科、專科等多層次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校主管部門是甘肅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注冊地址: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北環路846號,在張掖市甘州區還設有醫學校區(張掖市甘州區丹霞東路24號),郵政編碼:734000。張掖市位于甘肅河西走廊中部,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具有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優美的自然風光和獨特的人文景觀,自古就有塞上江南和金張掖之美譽。
第四條河西學院是蘭州至烏魯木齊近2000公里地域內唯一一所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戰略地位重要,地域優勢獨特,自然資源豐富,文化稟賦深厚,辦學育人空間廣闊。是教育部確定的復旦大學對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院校,首批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國家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全國護理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甘肅省級文明校園。杰出校友、中科院院士李燦任名譽校長。
學校設有20個二級學院,66個本科專業,其中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6個,學校強化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首批國家級一流課程1門,省級一流課程8門。學校共有兩個校區,校區占地1800多畝,另有2000多農業醫藥科技園,已初步建成美麗校園、智慧校園,被譽為甘肅最美的大學校園。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和甘肅省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關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協調有關部門擬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計劃
(一)根據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二)河西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學校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平臺等途徑進行招生發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河西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機制。
(二)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105%。
(三)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級差,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中職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綜合素質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錄取方式按照各省份發布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關招生錄取政策實施。考生須符合專業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某些專業投檔線上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
(四)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錄取方式按照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甘肅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相關政策實施。
(五)助產學、助產(專科)專業只招女生。其它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我校同意并認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四條 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均不限外語語種;報考英語、俄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口試。外語口試辦法和口試成績、聽力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的具體規定為準,學校在錄取時參照各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面向甘肅省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具體政策按照甘肅省招生機構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具體情況以《河西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七條 各省考生錄取批次、規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關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