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20 20:09:53上海大學
上海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一、學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就讀地址
寶山校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延長校區: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149號
嘉定校區: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三、辦學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機關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七、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少數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二)學生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本人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該地區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九、招考辦法
(一)招生計劃:100名
學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歷年考生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計劃,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以及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專業
注:1.浙江、山東省選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重慶、廣東省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
2.第一學年末進行類內專業分流。專業分流時,原則上按照分流綜合成績(分流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從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則分流到專業。
3.類內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各省(區、市)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三)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選擇“高校專項計劃”類型,進行報名。
考生須嚴格按照操作提示,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報名系統中的狀態為“待審核”時,表示考生完成報名。
1.網上填寫信息
(1)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等基本信息;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年級排名;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家庭情況及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生涯發展目標及申請我校的理由,字數1000字左右);
(4)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5)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2.上傳申請材料
完成報名信息填寫后,請考生將以下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拍照或掃描成清晰、完整的JPG或JPEG文件后上傳至“報名系統”:
(1)報名后自動生成的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中學負責人簽字,并蓋學校公章);
(2)高中期間的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
(四)審核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各省(區、市)審核考生戶籍、學籍資格。
2.考生材料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2021年5月底前,學校公布審核結果,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是否獲得入選資格。
(五)錄取原則
1.凡獲得我校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并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2.高考成績總分不低于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當于此線的控制分數線為準)。
3.對投檔到我校的入選資格考生,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據已公布的分省計劃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
4.如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