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1:34:29重慶大學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結合招生計劃確定入選資格。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將于6月1日左右在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陽光高考平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公示。
2.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填報我校志愿,投檔分達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實行綜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后,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時,學校可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五、附則
1.重慶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領導和決策機構。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系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僅限投訴舉報)。
2.重慶大學執行教育部、各省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的錄取規定。本簡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3.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范管理、信息公開和監督制約。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4.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5.學校在考生申請、錄取環節嚴格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并在新生報到時,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的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6.本簡章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7.本簡章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咨詢電話:023-65102370,65102371 傳真:023-65105206
郵箱:zhaosheng@cqu.edu.cn
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cqu.edu.cn/
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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