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2021-04-20 10:41:46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現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文件精神,經我校研究決定,2021年我校實施高校專項招生,現將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
本計劃主要定向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的農村學生,該地區符合相關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
考生需同時符合以下報名條件:
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申請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立志成為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合格接班人;勤奮勵志,成績優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有關部門負責實施。
二、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2021年4月12日10:00至4月26日00:00,考生登錄“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冊帳號,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我校,并預填報專業志愿。考生需按照報名系統要求,打印并本人簽署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加蓋校級公章),并與其他高中階段的成績信息、獲獎證書等材料掃描后上傳系統,確認完成報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并蓋章,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上傳報名系統的材料應清晰、真實、完整,無須向我校寄送紙質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
(三)省(區、市)招辦完成審核后,我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復審。除核查基本報名資格外,還將審核包括考生年級綜合排名、平時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并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報各省(區、市)招辦備案。
(五)通過審核的所有考生參加高考,根據各省(區、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計劃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提檔錄取。錄取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錄取控制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一本錄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
(六)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收45人,相關分省分專業暫定計劃、科類要求詳見附表,最終計劃以各省(區、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為準。相關專業介紹可在我校招生網或微信公眾號查詢。
四、組織與監督
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執行、監察處全程監督。“高校專項單獨招生”相關名單,將按有關要求報教育部陽光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21-65903870
郵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詢
咨詢電話:021-65904372,65901267(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箱:zb@mail.sufe.edu.cn
網址:zs.sufe.edu.cn
微信公眾號:上財本科招生
六、其他
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上海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件:上海財經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清華大學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