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07 15:09:46吉林大學
吉林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吉林大學強基計劃”)。學校通過招生與培養一體化改革,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準,下同)上110分及以上;報考古文字學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50分及以上。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對于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等獎,并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圍。破格入圍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必須與競賽對應。
我校強基計劃部分課程實行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二、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 專業科類 | 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 招生省份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 |
3+3: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3+1+2: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 |
北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四川 |
物理學 | 理工 |
3+3: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 3+1+2: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 |
河北、遼寧、吉林、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四川 |
化學 | 理工 |
3+3: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 3+1+2: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 |
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山東、湖北、湖南 |
古文字學 | 文史 |
3+3:歷史、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3+1+2:首選科目歷史,再選科目不提再選科目要求。 |
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 |
注:1.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所報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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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錄吉林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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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忌氂6月12日—20日登錄報名平臺確認參加我校校考并簽訂承諾書,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ㄋ模┤雵?嫁k法
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四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均可入圍),并公示入圍標準。對于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破格入圍人數不受限制。
考生請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陸報名平臺查詢入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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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時間、地點
考核時間:2021年7月1日開始
考核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考生請于6月30日10:00后登錄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具體考核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核安排
入圍考生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1)筆試、面試內容(滿分均為100分):
。2)體質測試方式為考核坐位體前屈、跳繩。
。3)高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高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浫∞k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7.5×85%+高校考核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我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同省份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成績高者,再相同,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古文字學專業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按第一類考生同分錄取規則錄取。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高考志愿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