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2020-12-29 21:14:13網絡整理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要求,為全面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2號)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就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拔人才、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統籌推進考試組織和招生錄取工作,著力增強考試招生管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操作性,形成全面發展的考試、綜合考核的評價、更加公平的選拔,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政策平穩過渡,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體制機制。
二、夏季高考
(一)考試科目
2021年夏季高考實行“3+1+2”模式,“3”為全國統一高考科目的語文、數學、外語,“1+2”為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下稱:選擇性考試)科目。報考藝體類專業(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體育類,下同)的考生還需參加相應專業術科全省統一考試。
數學不分文理。外語選考語種為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中的一種。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參加英語聽說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單獨舉行。
(二)考試時間
(三)錄取工作
1.招生批次及志愿設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為提前、本科、專科(高職)三個批次。
(1)提前批次。
①提前批次分為本科提前和專科提前兩個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錄取開始前進行,專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錄取結束后、普通專科院校錄取開始前進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軍招飛院校,軍檢院校(含需政審、面試、體檢的軍隊、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飛院校),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及經批準的本科院校藝術專業,經批準的非軍檢本科院校的師范、農林、小語種等專業,本科層次的教師專項計劃和衛生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特殊類型招生院校。
專科提前部分包括專科提前院校和專科層次衛生專項計劃。
②志愿設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設置:空軍招飛院校設1個志愿;軍檢院校(含需政審、面試、體檢的軍隊、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飛院校)設10個平行志愿;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及經批準的本科院校藝術專業的“統考+校考”設1個志愿、校考設1個志愿;經批準的非軍檢本科院校的師范、農林、小語種等專業設20個平行志愿;本科層次教師專項計劃設10個平行志愿;本科層次衛生專項計劃設10個平行志愿;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等特殊類型招生設1個志愿。
專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設置:專科提前院校設5個平行志愿;專科層次衛生專項計劃設10個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①本科批次包括普通類本科院校(含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班、各類預科班)、藝體類本科院校。
②志愿設置:普通類本科院校(含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班、各類預科班)設45個平行志愿;藝體類本科院校統考設20個平行志愿;藝術類本科院校“統考+校考”設2個順序志愿;藝術類本科院校校考設2個順序志愿。
(3)專科(高職)批次。
①專科(高職)批次包括普通類專科院校和藝體類專科院校。
②志愿設置:普通類專科院校設45個平行志愿;藝體類專科院校統考設20個平行志愿;藝術類專科院校校考設2個順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類型院校均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錄取模式,每個院校專業組包含6個專業志愿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2.計劃編制。
各院校按院校專業組方式編制在粵招生計劃。院校公布計劃須具體編制到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不分省計劃的特殊類型招生專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院校根據招生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在物理、歷史2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提出1門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再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院校專業組由考試科目相同、招生條件要求相同的若干專業組成。
(2)普通類專業分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兩類,分別編制院校專業組及招生專業計劃。
(3)藝體類專業統一編制院校專業組及招生專業計劃,不分物理、歷史。
(4)一所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院校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以設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也可以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但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考試科目要求必須相同。院校在安排院校專業組時,原則上同專業組內各專業要求(含性別、身體條件、外語語種等)應相同。
(5)專科(高職)批次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需單獨編組外,其他專業原則上只分普通類(物理)、普通類(歷史)、藝體類(不分物理、歷史,按術科類別區分為不同的組)三大類組合。
3.志愿填報。
(1)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除強基計劃外,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批三個批次同時填報,分開錄取。具體志愿填報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一個投檔單位。可以填滿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選擇填報部分志愿。
(3)志愿填報要求:
考生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結合自身興趣、愛好及考試成績,合理選擇各批次具備填報資格的志愿,填報志愿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身體條件、成績要求等規定。因未認真閱讀院校招生章程,填報了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導致不能被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對照院校專業組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填報志愿。院校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分為首選科目要求和再選科目要求。首選科目要求從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確定;再選科目要求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確定。
①考生的首選科目須符合高校對首選科目的要求。選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選考歷史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下的院校和專業。
②再選科目要求。高校對再選科目的要求分為四種:
一是不提再選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選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是提出1門再選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須選考該科目方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對化學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選科目要求且選考化學的考生才能報考;
三是提出2門再選科目要求且均須選考的,考生須同時選考這2門科目方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對化學和生物學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選科目要求且同時選考化學和生物學科目的考生才能報考;
四是提出2門再選科目要求但只需選考其中1門的,考生選考該2門科目中的任意1門即可報考。如某校某專業要求考生選考化學或生物學科目,符合首選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選科目中有化學或生物學科目的考生即可報考。
③填報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地方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須在公示合格名單中;填報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志愿的考生須先取得相關院校特殊類型招生資格、公示無異議,且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控制線。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4類志愿之間不得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
④同批次普通類與藝體類不得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
⑤征集志愿填報。對未完成招生計劃、參加征集志愿的院校(專業),由省招辦統一公布征集志愿資格線。高考成績在征集志愿資格線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才能填報征集志愿。
4.投檔原則。
各批次各類型院校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錄取模式。普通類分物理、歷史兩類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藝體類不分物理、歷史按計劃類別統一劃線,一起投檔錄取。
(1)普通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藝體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及相應專業術科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投檔時,省招辦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提供給招生院校。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