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 統一考試考生和考務人員體溫 異常情況處置辦法
2020-11-28 11:00:46網絡整理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省藝術統考考試實際,就藝術統考過程中考生和考務人員出現體溫異常(體溫超過37.3℃)的突發情況,制定如下處置辦法。
情況1:復查后體溫正常
發現體溫異常考生和考務人員(以下統稱“體溫異常者”),由考點醫務人員將其帶到臨時觀察室并使用水銀溫度計對其進行體溫復查。復查合格者(體溫不超過37.3℃)可正常考試(工作)。
情況2:復查后體溫異常
發現體溫異常者,由考點醫務人員將其帶到臨時觀察室,并使用水銀溫度計對其進行體溫復查。如體溫異常者體溫仍然超過37.3℃,考點醫務人員立即幫助其更換外科醫用口罩,對其旅居史、家庭成員健康狀況等信息進行詢問。
1.參加筆試科目考試的體溫異常考生,依照考生個人志愿決定是否繼續參加筆試科目考試(筆試科目不予補考)。體溫異常考生參加筆試科目考試安排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同時,考點應向屬地疾控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體溫異常考生的姓名、性別、籍貫、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考點醫務人員應提醒體溫異常考生,考試結束后應立即前往定點發熱門診做進一步診治。體溫異常的考務人員按上述方法診治,并暫停考務工作。
2.參加面試科目考試的體溫異常考生,須到定點發熱門診做進一步診斷,體溫異常考生系未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普通發熱病人時,須帶診斷書到考點考務辦辦理緩考手續。緩考統一安排在各專業最后一天考試結束后進行。
3.經定點發熱門診診斷,體溫異常者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時,考點應積極配合屬地疾控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工作,并通知密切接觸者暫停考試(工作),在屬地疾控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通知密切接觸者家庭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安排車輛接送,將密切接觸者送至家庭所在地集中醫學觀察點進行隔離觀察。
省教育考試院將另行安排時間對受影響未完成面試科目考試的考生進行補考。各考點應組織預備考務人員補充空缺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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