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高中公布2021高考保送方案,你符合條件嗎?(3)
2020-11-17 10:22:14網絡整理
深圳外國語學校
2020年11月2日
附件:深圳外國語學校國內高校保送推薦辦法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7號)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據高校對各類保送生的特殊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薦保送生基本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且參加了普通高考報名。
2.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和責任感。
積極響應學校號召,熱心為集體服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講文明、講禮貌,談吐舉止文明。
3.自覺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深圳外國語學校學生行為規范》。
4.在同學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品德表現優良。
5.學習刻苦努力,認真完成作業,學習成績優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廣東省相關政策要求。對于外語類保送生要求口語純正,聽說能力強,閱讀寫作水平好。
6.堅持鍛煉身體,認真上好每一堂體育課,體育成績達標。
7.在校期間如果有違反校規行為并受到學校處分,在未撤銷處分前不具備推薦資格。
二、量化評定方法
1.綜合學習成績。保送資格考試的科目與學生當年報考的高考考試科目相同。確定保送推薦資格的考試按各科成績計算總分,語數英成績按照原始分計算,多語種學科以英語成績為標準折分計算,必選科目歷史/物理成績按照參加考試人數多的一科為標準折分計算,選考科目地理/化學/政治/生物成績按照參加考試人數多的一科為標準折分計算。高校校薦資格按照語數外三科成績計算。
如:多語種成績=[多語種原始分*(英語均分/多語種均分)],必選科目歷史/物理成績按照參加考試人數多的一科物理為標準折分計算。如:歷史成績=[歷史原始分*(物理均分/歷史均分)],選考科目地理/化學/政治/生物成績按照參加考試人數多的一科化學為標準折分計算,如:地理成績=[地理原始分*(化學均分/地理均分)]。高校校薦資格按照語數外三科成績計算。
2.加分項目。為培養全面發展的學生,鼓勵學生參加學科競賽活動并根據高校對外語類保送生的特殊要求,對以下情形實行加分:
(1)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省賽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三等獎者加5分;獲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以上者加20分;凡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加25分,獲得一、二等獎加30分。
(2)凡高中階段在“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中獲全國半決賽資格并參加半決賽者加5分,獲全國總決賽資格并參加總決賽者加10分,獲全國總決賽二、三等獎加15分,獲全國總決賽一等獎以上、特別單項獎加20分。
(3)凡高中階段多語種學生在全國組織的演講比賽、寫作比賽中獲三等獎者加5分、二等獎者加10分、一等獎者加15分。
(4)除以上三項加分項目外,其余加分資格認定和相關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18〕64號執行。)
3.對加分申報與加分標準認定的說明:
(1)同一項目或同一學科獲得不同級別(或不同名次)的獎勵者,按其分數最高的一項加分;
(2)獲得不同項目或不同學科的獎勵不累計加分,取其最高一項加分;
(3)以上加分均按原始分記入總分;
(4)加分由學生本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學校保送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時,必須將相關獲獎證書原件交學校推薦保送生辦公室,由深圳外國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加分標準。
4.學生綜合評定成績=綜合學習成績+加分項目分數。學生綜合評定成績排序:按學生綜合評定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保送生推薦資格確定
1.外語類:根據教育部當年批準我校推薦保送生名額數進行推薦。2021屆高三年級所有具備外語類保送推薦資格的學生,可自行向高校申報,在高校保送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可多次參加高校的外語類保送考試。個別高校如有校薦要求,每位學生只享受一次校薦資格。
2.競賽類:只要符合教育部規定,自己選擇報名、學校審查后予以推薦。每個學生參加高校競賽類保送考試不得超過三次。
3.凡高中階段獲得省、市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員、相關學科競賽獲獎者及對學校有突出貢獻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4.已經辦理出國手續或在國際書院就讀的學生,不能參加國內高校保送;當年已經確定為保送的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原則上不再向其他高校提供該生的成績及相關證明。
5.保送生的其他條件必須符合當年國家的“普通高校保送生招收標準”和有關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具體要求。
6.推薦名單由“深圳外國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以上原則確定。
四、保送生后續工作安排
被高校確定為擬錄取保送生后(后簡稱“保送生”),不得放棄保送生錄取資格,不再參加普通高考錄取。保送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學生要求回校復課,參加高考。保送其他院校的學生不參加學校文化課的學習,原則上不參加高考,如要參加高考,需自行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所有保送生都要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缺席。年級根據保送生綜合表現給出綜合評價等級,并錄入檔案。保送生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如果出現違規、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經保送生領導小組審議將取消其保送資格。
五、附則
1.公示:本《辦法》和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至少一周以上,有違反本《辦法》者將被取消保送資格。
2.本《辦法》最終解釋權在深圳外國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
3.本《辦法》根據每年實際情況由深圳外國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修改。
4.未盡事宜由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特殊情況的處理將報請上級相關領導部門批準。
南昌市外國語學校2021年高校保送推薦辦法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向高校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資格的全國16所外國語學校之一。按照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7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通知精神,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保送工作,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21年保送推薦辦法預案,報江西省教育廳基教處和省考試院備案、審核、公示。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堅持擇優、規范、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完善推薦辦法,嚴格推薦標準,強化資格審查,加強監督管理,確保保送生推薦工作嚴格規范、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保送工作)
組 長:彭旭斌
副組長:余 靜 萬 瑛 王三勇
成 員:周堅平 萬裕彬 龔新衍 陳衛剛 姜新榮 黎 江 戴斌教
(二)監督組(監督試卷印制、成績審核、名單公示)
成 員:周堅平 黃 崢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保送常規工作,設在學校教務處)
主 任:陳衛剛
副主任:吳 磊 黎 江
成 員:戴斌教 楊文華 朱露煜 李海麗
三、具體辦法
(一)選拔范圍
高中階段一直在本校就讀且思想品德優秀的應屆畢業生。正在接受校內違紀處分的學生無推薦保送資格。
(二)名額分配
1.教育部核定學校2021年推薦保送生限額為88名。
2.2021年推薦保送生名額按文、理科三年在籍學生人數進行等比例分配。
(三)選拔依據
1.學校依據高三年級2020年10月份和11月份兩次測試成績累計總分按文、理科分別排序。若總分相同時,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排序;若三科總分相同,以語文、英語兩科總分排序;若再相同,則以英語單科分數排序。
2.成績和排名由學生簽字確認。
3.放棄保送的學生須本人寫出書面報告,家長簽字認可。
4.如放棄一人,按成績排名依次增補一人;如增補者放棄,再往下依次增補,不超推薦限額。
5.獲得保送生推薦資格的學生名單在全校公示一周,名單公示之后如還有人放棄,不再進行增補。
(四)相關考試及分值
1.2020年10月5—6日舉行第一次保送推薦測試,2020年11月中旬舉行第二次保送推薦測試。兩次測試總分均為750分,其中文科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政治、歷史、地理各100分;理科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
2.兩次保送生推薦考試,邀請我校高一、高二家長參與巡考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3.一旦發現舞弊行為,舞弊考生該科試卷作零分處理,并取消保送推薦資格。
4.命題、閱卷均由外校教師完成。
5.學校成立2021屆畢業生保送成績審核組,按照公開程序嚴格審核學生成績。查分須申報,由該學科兩位老師同時到場認定。如復核有誤,須所有高三該學科老師、教務處主任、分管副校長簽字確定,方可更改分數。
6.凡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教師,不參加當年所有保送工作。
四、高校報名推薦辦法及相關要求
1.學校向高校推薦保送生嚴格按照“擇優、規范、公開、公正”的原則,在保送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進行報名推薦。
2.推薦保送資格的學生根據教育部保送工作要求和各高校報名要求,在學校指導下自愿自行向有關填報高校提出申請,由高校審核考生資格,通過者參加專項測試。所有報名和測試以高校簡章及相關函件要求為準。
3.學校指導學生填寫、寄送高校報名申請材料。
五、工作程序
1.2020年9月召開保送生推薦資格認定工作家長委員會,重申誠信考試要求,公布保送資格認定工作方案。包括考試的命題工作、制卷工作、閱卷工作的程序和保密方案;統分、復查、排序、審核、擬定保送生資格的流程;公示、組織保送生報名及高校宣講等工作。具體實施由保送生推薦工作辦公室負責。
2.2020年10月5-6日、2020年11月中旬,進行兩次保送生選拔考試。
3.保送推薦生初選名單由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報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4.2020年11月公示保送推薦生名單,召開獲得保送推薦資格學生及家長大會。
5.教育部有其他規定的,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六、紀律要求
1.在保送生推薦工作中,學校嚴格執行政策,確保質量,自覺接受廣大師生和家長的監督。
2.所有參加保送生推薦考試選拔的學生,兩次選拔考試的答題卡,一律保存到學校檔案室備查,保存期為一年。
3.所有學生、教師和家長都應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保送生工作及高招工作的有關紀律規定,不得違規,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的行為,立即取消相關保送推薦生的保送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已獲得保送推薦資格的學生和已被高校預錄取的保送生,必須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管理。
5.所有保送預錄生必須符合江西省高考報名要求,按時完成高考報名的相關手續。
七、推薦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廣泛接受社會和師生的監督。學校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學校電話:83783767。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推薦保送資格。
八、本辦法最終解釋權在南昌市外國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
南昌市外國語學校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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