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1年1月選考和學考報名11月1日開始
2020-10-28 09:50:25網絡整理
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
為做好2021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選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考試科目
1。選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二)報名對象
1。選考報名對象: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高三學生和社會人員。考生在報考前須獲得相應科目的學考合格及以上等級。
考生要根據本人興趣特長,結合擬報考高校及專業要求自主確定選考科目。每生限選考3科,每科最多報考2次。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確定后不得更改。
2。學考報名對象: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在校生高一第一學期不得參加學考,高一第二學期參加學考的科目不多于3門,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各科目學考。每科一次機會,不合格者可繼續報考。外語首次考試“一考兩用”,成績既用于評定學業水平等級又可用于高考。
(三)報名程序及時間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1月1日至11月10日,網上繳費時間為11月13日至11月16日。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2021年1月選考和學考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確認錄入報名信息的準確。
2。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結束后,由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審核通過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2021年1月選考和學考報名系統”,確認報名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上繳費。逾期(時)將不予辦理。考試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未進行考試信息確認、或已進行考試信息確認但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其所報名參加的考試項目的費用。
(二)殘疾考生在選考和學考報名時申請提供考試便利的認定標準按《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執行。
(三)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20〕11號)規定,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從2年有效改為當年有效,從2021年1月考試起實施。
各地要通過中學、當地主要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考試報名政策,盡早將報名時間、報名程序周知考生,確保考生知曉相關考試招生政策。要嚴格按規定組織報名各項工作,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考要求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優化考生服務,確保報名工作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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