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調整“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
2020-10-27 09:09:35網絡整理
安 徽
9月11日,安徽省宣布調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22年起,取消“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與“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2020、2021年符合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條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于本省省屬高校招生。
江 西
去年年底,江西省印發《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其中規定,對經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畬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畬族村等82個民族村),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加5分不變,自2023年開始不再加分。
遼 寧
今年1月,遼寧也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在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方面,喀左、阜新、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從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從2026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天 津
天津市則將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顧調整為優先錄取。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的政策調整為,在本市所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湖南、廣西、海南、貴州等多個省份也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進行進一步規范,縮減加分分值或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對考生申請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三統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縣(市、區)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學籍且連續3年實際就讀的考生,方可按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少數民族加分,不符合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統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該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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