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13:52:39網絡整理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各有關招生院校:
根據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辦〔2020〕72號)等文件精神,2020年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為鄭州鐵路公安局定向招錄培養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人才)和河南警察學院(限公安專業本科,不含非公安專業本科)等7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簡稱“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參加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者方可參加普通高招提前批次錄取。其中,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在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的基礎上,8月5日需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總成績進入錄取程序。按照我省普通高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當前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勢,遵循疫情防控屬地管理原則,現就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來源計劃
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在河南省招生來源計劃分別為:
(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160人(男138人、女22人,含國家專項計劃男12人、女2人)。
(二)中國人民警察大學75人(男64人、女11人,含國家專項計劃男6人;其中,5人為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就業計劃)。
(三)中國刑事警察學院96人(男82人、女14人,含國家專項計劃男10人、女2人;其中,6人為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就業計劃)。
(四)鐵道警察學院125人(男108人、女17人,含國家專項計劃男9人、女1人;其中,治安學專業城軌安全與執法方向20人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就業計劃)。
(五)南京森林警察學院61人(男54人、女7人,含國家專項計劃男6人;其中,1人為面向海關緝私部門就業計劃)。
(六)新疆警察學院2人(男2人,為鄭州鐵路公安局定向招錄培養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人才)。
(七)河南警察學院公安專業1287人(男1095人、女192人)。
《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分專業來源計劃表》(見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河南(本省戶籍)考生,志愿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四)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七)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九)身體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十)報考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的考生,必須是普通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漢族,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三、填報志愿
高考成績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7月25日公布后,達到公安院校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需按照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段和填報要求完成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志愿應填報在提前批本科志愿欄,考生志愿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更改。
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26日8∶00至28日18∶00,網址為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http://www.heao.gov.cn)。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專業除外)執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和禁毒學專業、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河南警察學院執行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未填報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新疆警察學院進行定向培養。
填報公安院校國家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必須具有河南省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且實際就讀,并通過相應的資格審核認定。河南省26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蘭考縣、欒川縣、嵩縣、洛寧縣、汝陽縣、魯山縣、盧氏縣、南召縣、鎮平縣、內鄉縣、淅川縣、民權縣、寧陵縣、柘城縣、光山縣、新縣、商城縣、固始縣、淮濱縣、潢川縣、淮陽縣、沈丘縣、太康縣、商水縣、鄲城縣、新蔡縣。河南省1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宜陽縣、滑縣、封丘縣、范縣、臺前縣、社旗縣、桐柏縣、睢縣、虞城縣、上蔡縣、確山縣、平輿縣。
錄取中合格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生辦公室將在網上公布院校及專業缺額情況,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按照規定的條件網上填報征集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從體育、藝術、軍事、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招生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
四、考察
凡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考察。
(一)考察的項目和標準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報考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涉密要害職位錄用人民警察的要求執行。
(二)考生考察受理
7月25日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網上填報公安院校志愿的同時,務必按照報考公安院校考察的有關規定,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考察。具有河南省戶籍,在本省異地參加高考的考生,考察工作可由考生報考地(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向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函,協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填報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從7月25日起可以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下載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見附件2,此表必須用A4紙正反面打印或復印),或《河南省2020年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人才定向招錄培養考察表》(見附件3,填報新疆警察學院志愿的考生必須用此表,第1、2兩頁要正反面打印或復印,第3頁單獨打印或復印),在考察表相關欄目如實完整填寫考生基本情況(不得涂改),帶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考察。公安派出所嚴格按照表中項目要求進行考察,并按照紙質考察表項目內容制作電子版考察表。紙質考察表和電子版考察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級上報,不得交與考生。
報考公安院校考生考察工作于2020年7月25日至29日進行,原則上于7月29日18:00前結束。為防止個別考生因故未能按期申請考察,7月29日省招生辦公室網上公布公安院校考生面試分數線以后,省公安廳政治部將把上線考生名單通過公安內網發送至各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請各地認真對照已經進行考察的考生名單,通知尚未進行考察的考生務必在7月30日18:00時前申請并完成考察。
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積極主動受理考生考察申請,努力做到“只讓考生跑一趟”,可采取為考生開通綠色通道、上門服務等方式,及時完成考生考察工作。
(三)考察材料報送
考察由實施的縣級公安機關通過網上核查、走訪調查、檔案審核等方式開展,完成考生的考察項目,在考生紙質考察表簽字并加蓋公章,連同制作的考生電子版考察表和考察意見匯總名冊(制作為Excel表格形式),于7月30日12:00前上報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意見匯總名冊(用Excel表格制作)》(見附件4)。
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應于7月30日16:00前,將考生電子版考察表和考察意見匯總名冊(Excel表格形式)以電子文件包形式通過河南公安信息網發送到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
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審核考生紙質考察表,在紙質考察表相關欄目簽字加蓋公章并認真核對后,務必于8月3日17:00前報送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相關公安院校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五、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公務員錄用考試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填報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志愿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數與上線考生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劃定參加公安院校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分數線(以下簡稱“3倍劃線”)。進入劃線范圍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省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志愿,按照3倍劃線的要求,向省公安廳政治部、招生院校分別提供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普通志愿及國家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名單,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填報河南警察學院志愿的上線考生名單同時提供。省公安廳政治部據此組織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并向省招生辦公室和招生院校分別提供普通志愿和國家專項計劃志愿合格考生名單。
省招生辦公室于7月29日將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分數線,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向社會公布,請報有該類志愿的考生主動查看,上線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公安院校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為7月31日至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按照考生高考地所在省轄市安排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日程,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日程安排中規定的報到日期,提前和逾期均不予受理,考生沒能按期參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提醒考生注意:一定要認真查看《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日程安排表》(見附件5)。
公安院校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地點設在河南警察學院(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龍子湖東路1號),分設公安部所屬院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和河南警察學院兩個考生報名工作區域。
(一)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從事公安工作。
面試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出現一項不合格項目后,不再繼續進行其他項目。《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見附件6)。
面試現場實行全程錄像。
(二)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對考生身高、體重、面容、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由體檢醫師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范進行現場檢查。體檢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出現一項不合格項目后,不再繼續進行其他項目。《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表》(見附件7)。
體檢現場實行全程錄像。
提醒考生特別注意:考生在網上填報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志愿的同時,務必要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eao.com.cn)下載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生本人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說明表》(見附件8,此表必須用A4紙單面打印成一張),由考生本人提前據實填寫表中項目,并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在考生參加體檢報名時提交給報名點工作人員。考生承諾不實的,由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在對考生承諾的患病經歷和有關情況、省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體檢表相關內容和考生現場體檢情況進行審核的基礎上,由主檢醫師綜合作出體檢意見。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和高溫防暑形勢,為確保考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體能測評項目取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僅進行3個項目。具體如下: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3個項目須全部參加測評。其中,有2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能測評表》(見附件9)。
體能測評使用全自動高速體能測評攝錄系統,實行全程錄像。
(四) 公務員錄用考試
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察、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后,應于8月5日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考試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及家長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鄭州鐵路公安局組織實施,滿分10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務員錄用考試總成績。
六、疫情防控管理
今年我省公安院校招生規模大、人數多、人員聚集度相對較高,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和屬地管理的要求,為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做好考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至關重要。
(一)對考生的基本要求。有意向報考本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普通高招統一考試結束后至公安院校招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前,原則上不允許離開河南省境內。確因特殊原因需離開河南的,要及時向當地社區(或村委會)報告情況,配合居住地做好疫情防控事項。
(二)對考生的健康監測。有意向報考本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前,應提前進行連續14天的健康監測。考生必須用本人手機在支付寶或微信APP上注冊健康碼,于高考結束后通過健康碼每日申報健康情況及行動軌跡。在來鄭州時要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生本人疫情防控承諾表》(以下簡稱“疫情防控承諾表”,見附件10)。考生到河南警察學院報到并通過安檢通道時,必須使用本人手機掃描二維碼,驗證14天內健康情況及行動軌跡,主動出示疫情防控承諾表,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進入校園。若考生高考后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有與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史、未按照要求完成14天健康情況和行動軌跡監測、健康碼顏色異常或體溫檢測異常的,需同時出示考生本人7天內核酸陰性檢測報告單方可進入校園。
(三)對身體狀況異常考生的要求。考生在參加公安院校測評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的,應及時在當地醫院就醫,按規定做核酸檢測,并依據醫生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診斷,評估能否參加公安院校體能測評等劇烈運動。若因身體健康不適合原因,本著對考生本人健康和安全的考慮,建議考生主動放棄報考的公安院校志愿。
(四)對涉考工作人員的要求。參加考務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要求,做好工作前14天的健康監測和疫情篩查,嚴格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把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五)招生場地封閉管理要求。公安院校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期間,河南警察學院校園實行封閉管理,考生家長等陪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需憑有效證件經疫情防控查驗后,才能進入指定區域。招生工作場地要設置警戒區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招生場所要配齊配足防疫物資,做到規范消毒,并做好降溫和通風,設置隔離區域和備用隔離考場。
七、綜合結論建檔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考生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綜合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生參加報考院校所需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結論有一項不合格的,綜合結論為不合格,不得錄取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
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綜合結論合格的考生信息,經省公安廳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于8月6日18:00前報省招生辦公室,由省招生辦公室掃描錄入考生電子檔案,并向社會予以公示,同時將合格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有關招生院校。《河南省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綜合結論表》(見附件11)。
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規定的地點參加報考院校所需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志愿。
八、錄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進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國家專項計劃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同時投檔錄取。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持“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錄取期間,省公安廳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聯絡員,在錄取現場協助省招生辦公室做好公安院校錄取工作,并會同省招生辦公室將錄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關要求通知有關招生院校。
(三)省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不含新疆警察學院)志愿,在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放檔案,二志愿投檔分數線不得低于劃定的該院校面試分數線,由招生院校審查錄取。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經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考生錄取后應與鄭州鐵路公安局、新疆警察學院簽訂定向招錄培養三方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為10年;入學后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由鄭州鐵路公安局和新疆警察學院負責向考生解釋。
(四)公安英烈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經公安部、教育部批準,由省招生辦公室直接辦理錄取手續。
(五)烈士子女在報考公安院校時,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河南警察學院,綜合結論合格考生由該院單列計劃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報考其他公安院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招生院校優先錄取。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河南警察學院,在分數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各公安院校遠程網上錄取,應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各環節工作,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等學校,省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學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依高分到低分順序將考生電子檔案設置為預錄取狀態,并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
(八)各招生院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九)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錄取考生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材料,由省公安廳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學生錄取后1個月內送相關公安院校存入學生檔案。
九、入學復查
各公安院校要在新生入學1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并完成公安專業學生的檔案審核、政治復審和體檢復查。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有關情況應及時通報省公安廳政治部和省招生辦公室,做好被取消入學資格學生的后續相關工作,并及時核查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取消入學資格考生檔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
十、相關事項
(一)根據公安部、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要求,成立省公安廳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省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安院校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組織、巡視、檢查、指導,接受社會舉報,必要時對考生復查。
(二)公安院校招生要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和招生安全責任制,統籌保障人員安全、場地設備安全、數據信息安全。
(三)在公安院校招生工作中,有關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風,在省公安廳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省招生辦公室審查和招生學校復查中如發現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取消舞弊考生的入學資格。
(四)考生不按規定要求按時參加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或攜帶手續不全影響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者,責任自負。
設立舉報中心。省公安廳政治部舉報電話:0371-65881382,省招生辦公室舉報電話:0371-55610639。
河南省公安廳政治部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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