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7-10 13:49:31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我校錄取新生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六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智、體全面均衡發展的標準擇優選拔新生。
第十七條 我校按報考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以考試成績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高考實際分數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第十八條 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費按河南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下發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 豫發改收費 [2020] (456號)》要求公布:理工類收費4200元/生/年。
第七章 獎學金及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了獎、助、貸、緩等一系列助學措施。助學貸款制度完善。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年)以及學院獎學金;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8000元/學年以內)以及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同時在新生報到期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應該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河南省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濮陽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濮陽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濮陽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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