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2)
2020-07-10 13:40:37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等,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同時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結果通過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也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www.hamc.edu.cn)查詢。
第十七條 對進檔考生,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醫學類、藥學類專業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371-62576816 62576699
招生錄取監督電話:0371-62576861
學校網址:www.hamc.edu.cn
招生專用郵箱:hamczsb@163.com
郵編:451191
第五章 報到注冊
第二十條 已錄取新生須按學校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學校上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業期滿、完成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
2020年學費:4800元/生/年。
2020年住宿費: 4人間900元/生/年、5人間800元/生/年、6人間700元/生/年。
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教材費:按學年據實結算。
醫保費:執行學校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要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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