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7-05 06:04:25高考網整理
第十七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時,實行“專業志愿清”的規則。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送生、藝術類、高校專項和國家專項等特殊類型的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外語、翻譯和語言學專業6000元/年;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新聞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網絡與新媒體、金融學、金融學(宏觀經濟核算與分析)、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特殊教育(言語聽覺科學)專業5000元/年,繪畫專業10000元/年,書法學和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專業8000元/年。計算機類第一年學費5500元/年,專業分流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語言智能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與技術專業5500元/年,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50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住宿標準:本科生住宿標準最高為1200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況執行。
第二十二條 資助政策:學校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入學報到時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綠色通道”。在學期間,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獲得資助。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82303943,傳真:(010)82303135,紀檢監察監督電話:(010)82303020,學生資助中心電話:(010)82303919,郵箱:zhaoban@blcu.edu.cn,學校網址:http://www.blcu.edu.cn,招辦網址:http://zsb.blcu.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或有其他本章程所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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