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5 05:55:49高考網整理
第十四條 錄取
1.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含全國性政策加分,有投檔校驗位的省區含投檔校驗位,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型)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和分專業。分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對投檔成績中所含的政策性加分承認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
2.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高考實考分數、相關科目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對選考科目要求僅為“物理”的專業參考的相關科目高考成績順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物理;選考科目為其他類型的專業依次參考為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拔中試點使用。
其他省區參考的相關科目高考成績順序:法學、外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專業依次參考語文、外語、數學、理綜或文綜成績,其他專業將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或文綜成績。
江蘇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規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B+B+、B+B、BB。
對所有無法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符合各項錄取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由高到低排序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當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同一投檔院校代號下投檔時,如考生沒有填報任何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將不會被調劑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3.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范圍內,按專業志愿順序依高考投檔成績排序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4.外國語言文學類、軟件工程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不低于滿分的三分之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單科高考成績不低于滿分的70%。如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外語口語加試,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口語加試并成績合格(一般為等級B或不低于70分)。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軟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學類、全部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全部高職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只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5.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6.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相應省安排實行征集志愿錄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根據相應省安排實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特殊類招生
1.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各種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及相關規定執行。
對江蘇省高校專項計劃認定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高水平運動隊認定考生、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C。
2.民族班計劃、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是國家指令性計劃,按照這些計劃類型錄取的考生,學生畢業后鼓勵回生源地就業、創業,允許在內地就業、創業。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檔成績不得低于學校普通類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提檔線下40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并被我校確認錄取的本科及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并蓋有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校本部與威海校區之間不能互轉專業。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專業之間不能互轉。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學校本部本科各專業除藝術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學費標準一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件工程專業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學類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 of 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標準按當年度該校學費標準繳納。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52000元,在澳大利亞伍倫貢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準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交通運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50000元,在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學習期間還需按該校學費標準向該校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0000元。
在學校本部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區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二十條 高職各專業學費標準為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錄取到高職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償”資助體系,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學生持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可暫不用繳納學費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考生申訴郵箱: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條 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51688441
威海校區咨詢電話:0631-3806000
高職(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咨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址:https://www.bjtu.edu.cn
招生資訊網:https://zsw.bjtu.edu.cn
微信公眾號:bjtuzs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臺僑招生遵照本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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