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5:49:32高考網整理
運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規范各項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運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對口升學招生及五年一貫制轉段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運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運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461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王衛國,職務:校長
第十一條 地址: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文化產業園學院西路2號
郵編:044000 網 址:www.sxycsf.com
電話:0359-2877666 18835990003
監督電話:0359-2505660 電子郵件:yunshizsb@163.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根據學校的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校長、招生部門負責人及監察室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監督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制定原則: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現有的辦學資源(專業布局、教學條件、師資等),制定專業招生規模。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辦法:積極響應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高職教育發展的政策規定,結合我校發展情況,擴大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急需和就業前景看好的專業的招生計劃,適當調減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按照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單獨招生、對口招生及五年一貫制轉段計劃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執行。我校將不超過高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單獨、對口及五年一貫制轉段招生錄取不設置預留計劃。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
第二十條 普通高考招生錄取規則
(一)面向全國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錄取分數標準執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二)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三)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在文化課成績達線后,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六章 對口升學招生錄取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達到省招辦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除上述專業外,其它專業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考生志愿和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