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師范大學師園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2:27:41高考網整理
第十一條 非外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以上錄取規則與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結果通過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網站、聲訊臺以及我院網站公布,考生可通過上網、電話、手機短信、等方法查詢。錄取通知書將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新生寄發。
第十五條 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要求的規定,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檢,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我院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小學教育、學前教育、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專業:13500元/人·學年;體育教育、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心理學、市場營銷、廣告學、金融工程、財務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地理科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14500元/人·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15000元/人·學年;音樂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美術學專業17000元/人·學年。新生入學后因故退學者,學院按相關規定退還相應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八條 學院認真貫徹國家的學生資助和獎助學金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院。
第十九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文件《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和我院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 學院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我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工業區明陽大道15號,郵編:530226,咨詢電話:0771-3191252; 傳真:0771-3191252;學院網址:http://www.gxsy.edu.cn/。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南寧師范大學師園學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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