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1:44:04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美術學、藝術設計學、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綜合分=(藝術聯考(統考)成績/藝術聯考(統考)成績滿分)×6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文化分優先(文化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對進檔考生,在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執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高考總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本線(若一本線分A、B兩檔,我校執行A線高檔)70%以上,且不低于當地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獲得我校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認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廣西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錄取政策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通報。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以學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最新審批為準。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補助、臨時困難補助、各種社會資助、學費緩交或減免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 有志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有關專業學生,入學后經報名、選拔可進入“君武學堂”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學習,學校配備一流師資,提供一流學習條件,量身定制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全程導師制培養,鼓勵學生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詳見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
第三十一條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進行專業分流時人數達到25人方可開班。
第三十二條 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三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2014年修訂)的通知》(教體藝[2014]5號)規定,學校每年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對所有學生進行體質健康測試,將結果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對學生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畢業時,學生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學生,憑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準予畢業)。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郵政編碼:530004
聯系電話:0771-3232999
電子信箱:zsk@gxu.edu.cn
網 址: zs.gxu.edu.cn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