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30 20:56:56高考網整理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新生。
(一)順序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所有進檔考生皆視為第一志愿進行擇優錄取。
(二)學校各專業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如某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尚未被錄取但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三)符合國家及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學院的考生,學校對此類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四)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數字媒體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準書編號PDE50UK3A20201111N,專業代碼610210H,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五)錄取結果查詢渠道見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網站與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官網。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 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注:學校從來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六條 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經發現并查實在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環節中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3-61691066 023-61691077
傳真:023-61691077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81號
郵政編碼:401331
學校官網:http://www.cqswxy.cn
學校招生專題網:http://www.cqswxy.cn/zsc
招辦郵箱:343884200@qq.com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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