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30 15:05:24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嚴格執行國家考試招生錄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條 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錄滿,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中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嚴格按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校后,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院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學生退回原高考報名學校和戶口所在地。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中經省招生考試院調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區生源計劃的,學校有權將該地區的計劃調到生源好的地區擇優錄取,以便完成總招生計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五條 建筑類專業、口腔醫學和護理12000元/年·生,其他專業11000元/年·生。
第十六條 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云南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生·年);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4000元/生·年);國家一等助學金(3800元/生·年);國家二等助學金(2800元/生·年)。
第十七條 我校高職(專科)學生可根據家庭情況分別申請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8000元/生·年)和中國農業銀行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24000元/生·3年)。
第十八條 高職(專科)學生服義務兵和直招士官,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均可獲得在校期間實際繳納學費的補償金額,不高于8000元/年·生。
第六章 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學習期滿,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學籍管理規定和《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學生手冊》《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管理辦法,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合格者作取消入學資格、退學、保留入學資格等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71-67985521 67985749
傳 真:0871-67986125
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楊林職教園區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學校網址:www.yncjxy.com
郵政編碼:651700
云南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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