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30 12:04:40高考網整理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國標代碼為:10712。學校位于陜西省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郵政編碼:712100。
第三條 學校為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重點建設高校,首批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動站。
第四條 本科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及有效監督。
第七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和學校近年來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計劃編制及執行情況等,確定分省(區、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批準后,由各省級招生**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安排預留計劃總數不超過本科招生總規模的1%,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錄取平行志愿投檔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且符合錄取條件的進檔考生。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2020年學校共有69個本科專業招生,其中47個專業按17個專業類招生,22個專業按專業招生。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入學1-2年后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規定,選擇所錄取專業類中的相關專業學習。
2020年按專業類招生的有:農學(農學、植物科學與技術、種子科學與工程),園藝(園藝、茶學),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水產養殖學),動物醫學類(動物醫學、動物藥學),林學類(林學、森林保護),林業工程類(林產化工、木材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機械類(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計算機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軟件工程、電子商務),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工程、生物技術),化學類(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農林經濟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經濟學類(經濟學、金融學、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社會學類(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管理類(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
第十二條 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卓越班,實行“學科大類+個性化”分段式、貫通化人才培養模式,學生在學科大類下學生自主選擇專業和導師,開展個性化學習和全學程科研素質與創新能力訓練。獲得學校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者,可提前一年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三條 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美國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合作舉辦,實行“3+1”培養模式,學生前三年在學校就讀,達到對方入學標準后,赴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學習一年。學生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后,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工學學士學位,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第十四條 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美國亞利桑那大學合作舉辦,實行“4+0”培養模式,學生本科四年可以完全在國內就讀,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后,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工學學士學位,亞利桑那大學授予理學學士學位。同時開通“3+1”“4+1”培養通道,英語達到對方入學要求后,第四年可以申請赴亞利桑那大學就讀;也可在四年本科畢業后到亞利桑那大學繼續學習一年獲得研究型碩士學位。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教育部統一領導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報考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根據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2020年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提檔和錄取專業。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2020年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
第十九條 江蘇省考生錄取原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級,其中文史類專業選考科目為歷史,理工類專業選考科目為物理。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等級排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
第二十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招生計劃數100%提檔,錄取專業時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若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第二十一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錄取原則:在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依據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確定的位次順序錄取。專業調劑僅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