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30 11:55:35高考網整理
(五)計劃調配原則
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學校可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對于調增的計劃,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均及時將剩余計劃從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調回。調增的計劃不參與志愿調劑或征集。
(六)專業安排原則
不設專業志愿級差,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依次安排專業。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對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護理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調劑,入校后不允許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錄取填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許轉專業。
(七)綜合素質評價
填報蘭州大學的進檔考生,在執行專業安排原則的基礎上,在同分且同位次的情況下,可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突出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
(八)特殊類型及各類專項計劃招生
有關強基計劃、藝術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臺僑招生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蘭州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
為不斷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蘭州大學自1990年起設立國家和省級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開展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改革探索。2009年,蘭州大學成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校之一,2020年成為實施強基計劃試點高校之一。在長期探索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礎學科拔尖人才選拔培養的創新機制和模式。本著寬口徑、厚基礎的培養原則,為進一步完善學生知識結構,提升學生綜合素養,在部分專業實施雙學位培養,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均設有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課程模塊,鼓勵學生跨專業、跨學科修讀。
(一)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
萃英學院是蘭州大學為實施“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本科拔尖學生培養模式創新的榮譽學院,是拔尖學生自主學習、個性發展、成長成才的重要基地,是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試驗區。萃英學院每年春季學期面向全校一年級學生公開選拔,以培養未來國際一流科學家、領軍人才為目標,其選拔更加注重志向、興趣和綜合能力。學院設有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人文學科(文史哲)5個萃英班,每班每年級20人左右,按照“三制三化”(導師制、學分制、書院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模式培養。
學生進入萃英學院學習后,立即加入導師團隊,并可申請“萃英創新基金”,開展科研實踐;以小班教學為主要授課方式,鼓勵學生質疑,強調師生互動;注重學生個性化發展,在培養方案中設計有自主選擇模塊,包容學生的多元志趣;重視國際交流,設有“萃英海外交流獎學金”,資助學生到國際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交流學習;強化實踐教學,加強學生價值觀教育,培養國際視野與本土情懷。
對部分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根據本人志愿,入校后表現良好且必修課程考核無不及格情況者可免試進入萃英學院或直接獲得參加萃英學院選拔的資格。
(二)強基計劃
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蘭州大學2020年啟動了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等6個專業的強基計劃選拔培養工作。
結合學校專業優勢與辦學特色,在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實踐的基礎上,蘭州大學為強基計劃學生專門制定了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方案,學生享有基本全覆蓋的免試推薦研究生政策和更高比例的獎學金政策;實行專門的海外交流方案,學生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實行小班化和導師制,注重科教融合,學生優先享有參與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
學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哲學、歷史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類專業為5500元/學年,文學類中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為5000元/學年;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為58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為62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為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數據科學方向)為650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人民幣):1200元/學年。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等材料向地縣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成功辦理生源地貸款者,可獲得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資助報到注冊,入學后可向學校提出經濟困難申請,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獲得相應的資助。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異者,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蘭州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優秀文體獎學金以及社會類捐贈獎助學金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蘭州大學普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施細則》(校招〔2020〕1號)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二條 蘭州大學以往發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931)8912116、5196678
網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二)紀委監察部門
電話:(0931)8912159
網址:http://jiwei.lzu.edu.cn
E-mail: jwjc@lzu.edu.cn
(三)蘭州大學微信公眾號:ilzu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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