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7 10:55:19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在錄取工作中,江西科技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規定,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學校在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采取分數優先,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如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按服從情況進行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 江西科技學院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對于學校沒有安排相關專業測試的省(市、自治區),承認生源省(市、自治區)統考專業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過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專業和文化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由我校自行組織測試專業的省(市、自治區),考生專業測試合格,文化成績上線,按校考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如文化和專業成績相同時,按語文、綜合、英語、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第十八條 江西科技學院原則上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條 江西科技學院對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二十條 江西科技學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語種,但各招生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第二十一條 江西科技學院對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美術設計類、編導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空中乘務相關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二條 江西科技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錄取原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2020年只面向新疆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
第二十三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自治區),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四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六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上海本科藝術類甲批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乙批次按照文化成績過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七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江西省高職單獨招生的錄取原則按江西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八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江西科技學院按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九條 江西科技學院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對外公示的標準收取,其中本科文史類學費22000元/年、理工類23000元/年、藝術類29000元/年; 專科文史類學費15500元/年、理工類15500元/年、藝術類16500元/年;
第三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我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我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另外我校設有 “于果助殘扶貧基金”、“深圳校友會獎助學金”、“杭州校友會創業基金”、“彭麗麗校友獎助學金”、“江期勝校友獎助學金”、“祁小博校友獎助學金”等。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我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公布后,若與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錄取原則有沖突,則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三十六條 江西科技學院招生部門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瑤湖高校園區紫陽大道115號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0098;咨詢電話:0791-88138888;傳真:0791-88137777;網址:http://zjc.jxut.edu.cn;官方微信:jxut_zsb;電子郵箱:zs@jxut.edu.cn。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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