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6 21:01:19高考網整理
長沙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和《長沙學院章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學院;英文名稱:Changsha University;國標代碼:11077;辦學類型:公辦;辦學層次:本科;學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洪山路98號。
第三條 長沙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實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長沙市為主管理的體制。學校主動融入長沙經濟社會發展,緊密對接長沙支柱產業集群,形成以工程應用類學科專業群為主體,文化創意類與現代服務類學科專業群為兩翼,理、工、文、管、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結構。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和藝術類。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規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和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
第七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招生規則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招生工作總結,及時報送招生有關數據。
第八條 招生監察工作辦公室設在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加強對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等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由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學校定位、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專業發展等因素制定,經校黨委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按教育部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招生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按照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招生計劃核對、確認的工作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委會辦公室(包括教育考試院、招考辦、考試中心、考試局等)公開向社會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