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2020-06-26 19:20:35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考試與考核
第十八條 學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成績要求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第十九條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擬申請我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的高水平運動員,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其考核辦法和錄取形式執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其余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二十條 學校組織對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體育專項測試。具體要求以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一條 港澳臺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七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二十二條 對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術基礎。
第二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并要求英語口語考試合格;日語專業限招英語和日語語種考生;學校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四條 除專業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五條 對于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專業錄取要求以當年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六條 對于實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市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具體要求可查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本科招生網。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1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高水平運動員的調檔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提供。
第二十八條 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對于享受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種加分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績相同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九條 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學校不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江蘇省按“先分數后等級”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在分數和選測科目等級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其它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第三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其它省份,在投檔考生范圍內,按公式“6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4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計算綜合分進行排名錄取,在考生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三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份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進行排名錄取;其它省份,在投檔的考生范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進行排名錄取。
第三十二條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且其運動水平須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認定,文化考試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有關要求。
第三十三條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湖南省內公費定向師范生、高水平運動隊、港澳臺聯合招生及臺灣學測的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四條 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檔成績優先,擇優錄取。
第三十五條 對于湖南省高考文化科目單科考試成績位于全省前萬分之一且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學校將按第一志愿專業錄取。
第三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七條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部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三十八條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九條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到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大學生資助辦公室,構建了包括獎、貸、勤、助、補、減等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四十條 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學校本科生培養方案和培養目標要求的,由學校統一頒發湖南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每年經分管校領導審核后發布年度招生章程。如有重大事項調整或修訂,由本科招生辦公室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四十二條 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本章程相關內容,制訂學校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港澳臺聯招及臺灣學測等特殊類型招生簡章。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如遇教育部和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制定相應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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