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6 07:17:25高考網整理
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高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
層 次:本科、專科
辦學類型:民辦獨立學院
第四條 校 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果園街217-3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地理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13200元/學年;
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13800元/學年;
社會工作、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15000元/學年;
電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數字媒體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16200元/學年;
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朝鮮語、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16800元/學年;
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18000元/學年;
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19200元/學年;
專科專業: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12000元/學年;
市場營銷、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1260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13800元/學年;
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16800元/學年。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從學費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資助方式,資助工作主要以“獎、助、貸、補、緩、減、免”有機結合的全方位資助體系。
1.學院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評定學生占年級人數的17%,金額為一等800、二等400,三等200。
2.我院開展“一元錢愛心互助活動”,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學期發放一次,金額特困生每人1000元、困難生500元。
3.助學貸款方式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生入學前到戶籍當地相關部門辦理。
4.學院勤工助學崗,每學期設立崗位200余個,每月每人200元。
5.緩交費用,新生入學時如果因費用情況,可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提出緩交相關費用申請。
6.學費減免,學院每年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確定減免人數和減免金額,予以資助。
第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進行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