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21:05:34高考網整理
內江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內江師范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0640;地址:四川省內江市東桐路1124號;學校網址:www.njtc.edu.cn;招生工作電子信箱:zjc1097@163.com。
第三條 學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學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適當發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學生教育,同時兼有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四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內江師范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內江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832-2341639。招生期間,學校設置考試咨詢與來信、來訪接待辦公室,聯系電話0832-2340613,0832-234082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等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同意,報經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九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網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 所有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 英語、翻譯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是,錄取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一律為英語。
第十四條 對符合國家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降分政策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與其他考生視若同等條件錄取。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同時,填報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報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填報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發音器官無疾病,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級差,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作退檔處理。
2.對于在已經實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我校將依據向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報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選考方案,并按照相應的招生錄取工作規定進行錄取。在具有我校選考科目成績的線上考生不足時,經與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協商后,我校也可錄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