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9:59:30高考網整理
五、錄取規則
1.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音樂表演專業考生,須全區音樂類專業統考本科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音樂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志愿清原則,按專業成績乘 60%與文化課成績乘 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內蒙古自治區舞蹈表演專業考生須取得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組織的舞蹈學專業校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漢授其他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志愿清原則,按專業成績乘 60%與文化課成績乘 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錄取和專業安排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按照自治區考試中心要求錄取。
六、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新生的材料復核。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該生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七、陽光招生
1.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2.按照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認真落實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規定。
八、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477-8591166
網 址:http://www.oit.edu.cn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