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9:47:47高考網整理
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關于做好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9】40號)、《關于自2020年起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實施校考的通知》(內教招考普【2019】40號) 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14199
(三)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六)上級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院2020年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標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藝術類別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專業錄取時分別按美術類統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40%相加后生成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
(2)報考我院2020年其他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我院錄取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校考成績,考生參加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且成績達到本科合格標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藝術類別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按內蒙古藝術學院校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40%相加后生成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美術類、其它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課、文化課總分、語文、英語、文綜、數學依次比較擇優錄取。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本科提前C錄取;
(2)普通文、理類本科:本科二批錄取。
(三)計劃公布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http://www.imuchuangye.cn或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信息網站https://www.nm.zsks.cn/查詢。
(四)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均按不超過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五)男女比例
各專業無性別要求。
(六)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1.優惠加分
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七)外語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但受現有師資、設備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學后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八)體檢標準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