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護理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24 18:10:27高考網整理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行為,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Chongqing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條 教育部代碼:1457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和層次:重慶護理職業學院于2016年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主管部門為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是一所實施全日制專科層次高等教育的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解放東路600號
第七條 基本辦學條件: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教育部代碼:14576)設立,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辦非營利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由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全額出資舉辦,位于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解放東路600號,毗鄰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青杠老年護養中心,占地288.23畝。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300余萬元,圖書館藏書12.6萬余冊。學院現有專任教師19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教師42人,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47人,“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的60%以上。目前在校生總數近3900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條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各省人口基數,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上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經教育部批復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2020年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錄取基本原則: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第十五條 錄取辦法
(一)學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投檔規則。
(二)對于報考我校,符合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擇優錄取。
(三)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的辦法進行確定,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滿足,則參加第二專業志愿的錄取,以此類推參加后序專業志愿錄取。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四)我校各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但所有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所有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鑒于專業特點,助產專業不招收男生。
(五)鑒于醫藥類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各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護理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他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官網查詢。
第十七條 入學及復查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屬于高考弄虛作假的考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