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程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7:26:18高考網整理
重慶工程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工程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工程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
重慶工程學院(教育部代碼 12608)。
第三條 學校性質
全日制民辦高等院校。
第四條 主管部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五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和專科
第六條 學校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
學校創建于2001年,2003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發〔2003〕103號)、教育部備案(教發函〔2003〕145號)設立高職院校,2014年經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14〕148號)由高職學院升格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辦學基本條件及水平
學校地處重慶市,現設有南泉和雙橋兩個校區,占地面積815.68畝,校舍建筑面積35.56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交通便捷。學校開設有24個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全日制在校學生15000余人,現有專任教師708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占比37.88%,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占比67.28%,“雙師型”教師有437人。學校建有各類教學、實驗、實習實訓設施及一批市級科研基地,并與騰訊公司、中興通訊、阿里巴巴、奇安信集團、中科視傳等一大批國內知名企業合作建立了校內外實習基地及行業學院,能滿足高素質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培養需要。學校一直堅持“校企合作、產教融合”辦學模式,深化“通專行?1+3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培養的一大批秀畢業生被眾多世界500強企業及國內外知名企業和部隊所錄用,部分畢業生繼續深造就讀了研究生,還有部分自主創業者成為了優秀企業家。
學校是全國物聯網技術應用人才培養基地、全國動漫游戲產業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軟件產業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創意產業人才培養基地、重慶市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重慶市眾創空間、青年創業就業見習基地、青年創新創業學院教學基地、重慶市大學生微企創業孵化園、重慶市普通高校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學校設立有市教委批準建設的本科高校新型二級學院—軟件與人工智能學院,學校建有3個市級研究中心——重慶市數字影視與新媒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華文化動漫研發傳播中心、金融大數據智能應用重慶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第八條 畢業與就業
1.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工程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學校為畢業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和推薦學生就業。
第三章 招生計劃、批次、專業及錄取
第九條 招生計劃及批次
1.學校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國招收本科學生。
2.分省錄取批次和招生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
1.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2.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4.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
2020年,我校共設24個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專業分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信息安全、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數字媒體藝術、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技術、網絡與新媒體、工程造價、土木工程、環境設計、電子商務、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取滿的專業,將依次從后續志愿中擇優錄取。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相關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基本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3.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對此類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在錄取專業時,凡是進檔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投檔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5. 藝術類(美術)專業成績認定當地省(市、自治區)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聯(統)考成績及投檔辦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考試院規定批次錄取,文理兼收。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排名的規則擇優錄取(對我校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照文化成績排名。若文化、專業成績均相同時,按照專業單科成績排名依次為素描、色彩、速寫;在專業單科成績相同時,則文、理科類再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6.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各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
7.我校無預留本科計劃,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