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17:54:45高考網整理
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為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部委碼:12791,浙江省招生代碼:0044),辦學層次為專科(高職)。學院成功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是全國優秀高職院,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全國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教育部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首批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全國高職院校育人成效50強,浙江省高職優質建設校和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院坐落于浙江省溫州市,現有府東路校區與甌江口校區,校園總占地1100多畝,全日制在校學生11900余人,教職工700余人。學院現開設37個專業,其中“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1個,國家精品(重點)專業3個、國家骨干專業3個、省級優勢專業5個和省級特色專業10個。學院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始終踐行“大氣致遠 精工誠貿”的校訓精神,堅持產教融合、內涵建設和特色辦學,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依托“三園區三基地”(國家廣告產業試點園區、浙江創意園、溫州市知識產權服務園、數字經濟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省級特色工業設計基地),實現園區化產教融合協同育人,開啟第三次創業新征程,取得顯著的辦學成效。
第六條 學院立足浙江,面向全國,走向世界,持續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深化創業型高校建設,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創新創業素養、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 2014年至2019年,在浙江省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狀況及人才培養質量調查中,學院三次排名全省高職院校第一名、三次第二名。2014年至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教學業績考核中,學院穩居A類方陣。2016年,學院四年制(本科)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獲批并開始招生。2020年,學院兩年制專升本(本科)專業試點獲批并開始招生。
第七條 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在校學生經過學院學習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養要求,將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含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上報到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高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并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