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2020年統招招生章程
2020-06-23 06:27:15高考網整理
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2020年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4047。辦學層次:普通專科。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二章 錄取規則
第四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投檔比例及錄取原則進行閱檔錄取。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對達到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各個專業的錄取至滿額為止;對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依次按考生后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生源不足時,從達到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調劑錄取;對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總分相同時,文化基礎成績優先,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六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分數線后,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各省統(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數、外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體育類考生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逐個依次檢索考生院校志愿進行投檔。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所有成績均相同,則全部投檔。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 ×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第七條 對于各省確定的優惠加分項目,加分和降分執行相關的省考試院規定。
第八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條 考生語種:我院英語專業教學起點低,學生入學前對英語無特殊要求,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條 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2020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對口升學考生、藝術類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類型:藝術、文史、理工、對口。
第十四條 生源范圍:面向河北及遼寧、西藏、山西四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五條 各省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2020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文科版和理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