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輕紡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2 16:36:01高考網整理
云南輕紡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云南輕紡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618
學校簡介:云南輕紡職業學院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國家公辦的全日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教育院校,上級主管部門是云南省教育廳;學校位于昆明市安寧職業教育基地寧泊路54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落實“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部門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進行招生宣傳、咨詢及部分專業考試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和指導、監督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均以云南省教育廳批準的為準,專業介紹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查詢(網址:http:// www.ynqfzyxy.cn)。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時間按省招生考試院安排的批次進行,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 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參加云南省統一組織的“三校生”招生考試。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時,學校認可云南省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對接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相關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承認云南省藝術專業美術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省市藝術類專科線。
第十四條 藝術類錄取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服裝設計與工藝、工藝美術品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建筑室內設計、食品加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生產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七條 退檔原則:分數最低者先退。
第十八條 考生錄取名單公布于學校官方網站(http:// www.ynqfzyxy.cn)。